根据国际奥委会决定,从1920年第七届奥运会开始安排运动员宣誓。由东道国最著名的运动员左手持旗帜一角,举右手宣读誓词:”我代表全体运动员宣誓,为了体育的光荣和本队的荣誉,我们将以真正的体育精神,参加本届运动会比赛,尊重和遵守各项规则。”自1968年奥运会又增加了裁判员宣誓。

原文引自: 中国奥委会官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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